深圳市一電電池技術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深圳市一電電池技術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引言
根據《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環發[2015]4 號);《關于印發﹤深圳市環境保護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修改版)的通知》(惠市環〔2016〕23 號)相關文件。為規范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做好應對環境風險和突發環境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防患于未然,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環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人身傷亡或中毒事件以及事故水泄漏等意外事件發生,保障員工及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環境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本著“預防為主、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響應、充分利用資源”的原則,建立應急救援機構,準備應急救援物資,組織編制關鍵裝置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方案,并組織職工學習、演練貫徹實施,提高員工搶險救災的應急處理能力。
本預案適用于深圳市一電電池技術有限公司廠區范圍內原輔材料發生火災、廢氣事故排放以及可能發生或發生突發性環境事件時進行應急處理。本預案應根據應急演習、實施應急響應的結果和應急組織、單位情況的變化,以及國家和省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修改,而進行定期或不定期修編,修編后報當地環保部門備案。
頒布令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環保、安全法律法規,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及時予以控制,防止重大事故的蔓延以及污染,有效地組織
搶險和救助,保障周邊環境安全及周圍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依據《關于印發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
通知》(環發[2015]4 號)、《關于印發﹤深圳市環境保護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修改版)的通知》(惠市環〔2016〕23
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定,編制完成了《深圳市一電電池技術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現予批準并頒布實施。
本預案力求合規性、透明性和可操作性,對本公司的應急指揮響應、處置作了具體描述,是本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規范性文件,是指導本公司實施應急救援的依據和行為準則。自本應急預案實施之日起,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執行。預案一經主要負責人批準發布后,立即生效,待更新預案發布時執行更新的預案